
2月29日,据新京报报道,在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对一名77岁女性患者实施了“全胰切除术”,术后两月余,患者离世。2019年8月,患者女儿郇杰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2月28日,郇杰表示,认可法院判决结果,同时希望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郇杰称,她曾向深圳卫健委反映此事,对方因“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决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郇杰还曾以主刀医生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报案。2月28日下午,警方表示,该案目前没有立案,正在研究中,有进展会及时通知家属。(东方网·纵相视频巢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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